2020-05-16 16:29:09來源:轉載
應屆畢業生,畢業的學生,當一名學生正式畢業,該學生為應屆畢業生。簡單地說,學生在大學的最后一年,就是應屆畢業生。
應屆畢業生可以報考公務員,在畢業前,允許先參加考試,等拿到畢業證后再審查學歷。除了順利應屆畢業的考生報考外,還有其他幾種情況的考生,也可按應屆生資格來對待的,也就是說,他們也可以報考限應屆生報考的職位。
國家統一招生的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在擇業期內(國家規定擇業期為二年,有些地方延長至三年)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e79fa5e98193e59b9ee7ad9431333366306534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也按照應屆高校畢業生對待。
擴展資料
應屆畢業生就業手續
1、就業協議書
報到、就業:畢業生持《報到證》、《戶口遷移證》及與用人單位簽訂的《聘用(勞動)合同》辦理就業錄用、戶口關系遷移及人事代理等手續。
落戶:畢業生憑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戶口關系遷移通知書》到 365便民服務中心公安窗口或各鎮街公安派出所辦理落戶手續(非當地籍的生源需先與當地單位簽訂《聘用(勞動)合同》后方可出具《戶口關系遷移通知書》)。
備注:
a、被錄用到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全資(控股)企業的畢業生,須憑當地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的《錄用抄告單》辦理相關手續。
b、若所到檔案材料欠缺的畢業生,須在其檔案材料齊全后辦理相關手續。
c、往屆未辦理就業手續的畢業生參照以上程序辦理。
d、《聘用(勞動)合同》均須經人事勞動部門鑒證。
2、未落實就業單位
報到:畢業生持《報到證》和《戶口遷移證》報到。
落戶:畢業生憑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戶口關系遷移通知書》到 當地公安窗口或各鎮街公安派出所辦理落戶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