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1-02-10 15:28:29來源:轉載
消防職業鑒定站一般在每次鑒定前1-2個月會在官網發布本批次的鑒定公告,鑒定公告中會明確全國統一理論考試的時間、報名截止時間和注意事項,逾期將不予在該批次受理。消防設施操作員考試分省開展,每年四次(部分省份在五次左右),分別在每年3、6、9、12月份的中下旬。
考生可以參考2020年中級消防設施操作員報考條件:
1.初級消防設施操作員
(1)經過初級培訓且達到規定標準學時數(初級不少于240標準學時),并取得培訓考試合格結業證書;
(2)在本崗位連續見習工作1年以上(以單位用工合同或社保繳費證明為準);
(3)具有一定的表達、學習、分析判斷能力;視覺、嗅覺、聽覺正常,動作協調、反應迅捷,身體健康,無殘疾,無精神病史。
2.中級消防設施操作員
(1)取得本職業初級職業資格證書后,且連續從事本職業
工作2年以上(以累計社保繳費證明或單位用工合同為準),并經本職業中級正規化培訓且達到規定標準學時數(中級不少于200標準學時),考試合格后取得結業證書;
(2)取得本職業初級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以累計社保繳費證明為準);
(3)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6年以上(以累計社保繳費證明為準);
(4)取得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審核認定的、以中級技能為培訓目標的中等以上職業學校本職業(專業)畢業證書;
(5)具有一定的表達、學習、分析判斷能力;視覺、嗅覺、聽覺正常,動作協調、反應迅捷,身體健康,無殘疾,無精神病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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