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1-03-10 10:00:06來源:轉載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發布《關于2021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工作計劃及有關事項的通知》獲悉,2021年廣東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考試時間已經確定,是在5月29日、30日,準備參加2021年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考試的考生,要抓緊時間備考啦。
考試有關事項:
(一)考生須攜帶準考證、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社會保障卡)和準考證上允許的考試用具參加考試;考試實行封閉2小時管理,開考5分鐘后一律禁止入場。
(二)《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為主觀題科目,考生答題前必須仔細閱讀考生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專用答題卡首頁),答題時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在專用答題卡劃定的區域內作答。
(三)考生在考試期間,要自覺維護考場秩序,服從工作人員管理,遵守考場紀律。若有違紀違規行為,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有關規定和《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等法律法規進行嚴肅處理。考試結束后采用技術手段等甄別為雷同答卷的考試答卷,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
報考條件:
報考條件按照原人事部、原國家環境保護總局《關于印發〈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和〈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核認定辦法〉的通知》(國人部發〔2004〕13號)規定執行。
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
(一)“考全科”條件
1.取得環境保護相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7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8年。
2.取得環境保護相關專業學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5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學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6年。
3.取得環境保護相關專業碩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2年;或取得其他專業碩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3年。
4.取得環境保護相關專業博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1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博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2年。
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0年版)》,“環境保護相關專業新舊對應表”(附件1)已更新,報名時可參照執行。
(二)“免2科”條件
截止2003年12月31日前,長期在環境影響評價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免試《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方法》、《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與標準》2個科目,只參加《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法律法規》、《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2個科目的考試。
1.受聘擔任工程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滿3年,累計從事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業務工作滿15年。
2.受聘擔任工程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并取得原環保總局核發的“環境影響評價上崗培訓合格證書”。
(三)外籍及港澳臺地區人員報考
獲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就業的外籍人員及港、澳、臺地區的專業人員,按照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可報名參加考試。
(四)工作年限及學歷學位要求
以上報考條件中規定的專業工作年限的計算截止日期為2020年12月31日。有關學歷或學位的要求是指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或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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