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1-03-11 09:37:25來源:轉載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發布的《關于2021年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工作計劃及有關事項的通知》獲悉,2021年河南環境影響評價師考試時間確定為5月29、30日舉行。那么,2021年河南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報考條件是什么呢?我們一起來看一下吧!
考試內容及試題類型:
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設《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法律法規》《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與標準》《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方法》和《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4 個科目,考試內容以考試大綱為依據。《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法律法規》《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與標準》和《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方法》科目試題的題型為單項選擇題和不定項選擇題。《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科目試題題型為主觀題。
報名及免試條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原國家環境保護總局《關于印發<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和<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核認定辦法>的通知》(國人部發〔2004〕13號)規定報考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
(一)參加4個科目(考全科)考試條件
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
1.取得環境保護相關專業(見附件,下同)大專學歷,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7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8年。
2.取得環境保護相關專業學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5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學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6年。
3.取得環境保護相關專業碩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2年;或取得其他專業碩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3年。
4.取得環境保護相關專業博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1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博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2年。
工作年限計算時間截止日期為2020年12月31日。
(二)參加2個科目(免2科)考試條件
截止2003年12月31日前,長期在環境影響評價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免試《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與標準》和《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方法》2個科目,只參加《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法律法規》和《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2個科目的考試。
l.受聘擔任工程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滿3年,累計從事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業務工作滿15年。
2.受聘擔任工程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并取得原環保總局核發的“環境影響評價上崗培訓合格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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