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25 10:55:51來源:尚觀培訓網綜合
小編整理了2020年環境影響評價師《導則與標準》考點:固體廢物的定義,供大家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祝學習愉快!
固體廢物的定義:
一、固體廢物定義與分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的規定,固體廢物是指在生產、生活和其他活動中產生的喪失原有利用價值或者雖未喪失利用價值但被拋棄或者放棄的固態、半固態和置于容器中的氣態物品、物質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納入固體廢物管理的物品、物質。可見固體廢物來源十分廣泛,種類也十分龐雜。但大體上可分為工業固體廢物、農業固體廢物和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為日常生活提供服務的活動中產生的固體廢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視為生活垃圾的固體廢物。
工業固體廢物是指在工業生產活動中產生的固體廢物。
工業固體廢物按其特性可分為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和危險廢物,由于危險廢物具有腐蝕性、急性毒性、浸出毒性、反應性、傳染性和放射性等特性,因此危險廢物對環境和人體健康可能造成更大的危害。
二、危險廢物定義
危險廢物系指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或者根據國家規定的危險廢物鑒別標準和鑒別方法認定的具有腐蝕性、毒性、易燃性、反應性和感染性等一種或一種以上危險特性,以及不排除具有以上危險特性的固體廢物。《固體廢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GB5086-1997)及《固體廢物浸出毒性柳!定方法》CGB/T1555-95)認定的具有危險特性的固體廢物。
三、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定義
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系指未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或者根據國家規定的危險廢物鑒別標準認定其不具有危險特性的工業固體廢物。例如粉煤灰、煤研石和爐渣等。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又分為工類和II類兩類。
I類:按照《固體廢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GB5086-1997)規定方法進行浸出試驗而獲得的浸出液中,任何一種污染物的濃度均未超過《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中最高允許排放濃度,且pH在6-9的一般工業固體廢物。
II類:按照《固體廢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GB5086-1997)規定的方法進行浸出試驗而獲得的浸出液中,有一種或一種以上的污染物濃度超過《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中的最高允許排放濃度,或者pH在6-9之外的一般工業固體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