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1-15 10:37:18來源:尚觀培訓網綜合
2020年監理工程師考試備考要盡早開始,為了幫助各位考生能夠高效備考,小編給大家整理了2020監理工程師《質量控制》章節講義,幫助考生掌握監理工程師考試基礎知識,希望能助考生一臂之力。
工程參建各方的質量責任
在工程項目建設中,參與工程建設的各方,應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以及合同、協議及有關文件的規定承擔相應的質量責任。
一、建設單位的質量責任
真實、準確、齊全地提供與建設工程有關的原始資料。不得肢解發包。
不得明示或暗示設計單位或施工單位違反建設強制性標準,降低建設工程質量。
在工程開工前,負責辦理有關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工程施工許可證和工程質量監督手續,組織設計交底。
涉及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變動的裝修工程,建設單位應在施工前委托原設計單位或者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經原審查機構審批后方可施工。
未經驗收備案或驗收備案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建設單位負責采購供應的,對發生的質量問題,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二、勘察、設計單位的質量責任
勘察單位提供的勘察成果文件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勘察深度要求,必須真實、準確。勘察單位應參與施工驗槽;參與建設工程質量事故的分析。
設計單位提供的設計文件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設計深度要求,注明工程合理使用年限。設計文件選用的材料、構配件和設備,應當注明規格、型號、性能等技術指標,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除有特殊要求的建筑材料、專用設備、工藝生產線外,不得指定生產廠、供應商。負責設計變更。
參與工程質量事故分析,并對因設計造成的質量事故,提出相應的技術處理方案。
三、施工單位的質量責任
應當建立健全質量管理體系,落實質量責任制,確定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和施工管理負責人。
總承包單位對分包工程的質量承擔連帶責任。
施工單位必須按照工程設計圖紙和施工技術規范標準組織施工。未經設計單位同意,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設計。
在施工中,必須按照工程設計要求、施工技術規范標準和合同約定,對建筑材料、構配件、設備和商品混凝土進行檢驗;不得偷工減料,不使用不符合設計和強制性標準要求的產品,不使用未經檢驗和試驗或檢驗和試驗不合格的產品。
工程項目總承包、設計采購施工總承包。
四、工程監理單位的質量責任
對工程質量承擔監理責任,主要有違法責任和違約責任。
如果工程監理單位故意弄虛作假,降低工程質量標準,造成質量事故的,要承擔法律責任。
如果工程監理單位與承包單位串通,謀取非法利益,給建設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與承包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如果監理單位在責任期內,不按照監理合同約定履行監理職責,給建設單位或其他單位造成損失的,屬違約責任,應當按監理合同約定向建設單位賠償。
五、工程材料、構配件及設備生產或供應單位的質量責任
工程材料、構配件及設備生產或供應單位對其生產或供應的產品質量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