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0-10-05 14:14:34來源:轉載
貴州一級建造師報考有什么要求?您了解嗎?下面就和小編一起來看看吧!
一級建造師考試報名條件
(一)考全科(參加全部4 個科目考試)
1.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專科學歷,工作滿6 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4 年。
2.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4 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3 年。
3.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 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2 年。
4.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碩士學位,工作滿2 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 年。
5.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博士學位,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 年。
(二)免二科
2003 年12月31日前取得原建設部頒發的《建筑業企業一級項目經理資質證書》,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報考人員免試《建設工程經濟》和《建設工程項目管理》2 個科目,只參加《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和《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2 個科目的考試:
1.受聘擔任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
2.具有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專科以上學歷并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20 年。
申請免考部分科目的人員考試合格后須提供相應審核材料。
(三)增報專業
已經取得一級建造師資格證書的人員,可根據實際工作需
要,選擇《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的相應專業進行報考。
報名告知承諾要求
(一)一級建造師考試報名實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報考人員對本人所填報的信息真實、準確、完整、有效,以及符合報考條件作出承諾,并簽署《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告知書》(電子文本),承擔不實、虛假承諾的責任。
(二)考試機構要加強考試事中事后監管,按一定比例隨機抽取報考人員信息,行業主管部門負責對抽取的報考人員信息核實后及時反饋考試機構,對發現作出虛假承諾,不符合報考條件的,或者未按照資格審核部門(機構)要求辦理報考相關事項的,按考試報名無效或者考試成績無效處理。報考人員確認報名后,已繳費用不予退還。
(三)應試人員有故意隱瞞真實情況、提供虛假承諾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處理,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四)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的失信應試人員將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并記入黑名單。同時啟動跨部門聯動響應,接受“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聯合懲戒機制。失信應試人員信息將向社會公布,并通知當事人所在單位。
(五)成績合格擬取得資格證書人員信息將在網站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舉報。
(六)考試報名須由本人操作,報名期間因個人信息、考試科目、考試級別(因檔案號不同,考試級別填報錯誤系統將無法合成考試成績)填報錯誤,以及錯傳照片、錯誤繳費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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