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1-10-12 16:02:31來源:轉載
2021年秋季慶陽教師資格證認定時間是什么時候?慶陽市教育局發布了“2021年下半年甘肅慶陽教師資格證認定公告”,其中明確2021年下半年甘肅慶陽教師資格證認定范圍、認定時間和認定條件等相關教師資格證認定信息。小編整理了通知詳情,供考生參考,請考生悉知。
一、教師資格認定種類
(一)幼兒園教師資格
(二)小學教師資格
(三)初級中學教師資格
(四)高級中學教師資格
(五)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
(六)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
二、教師資格認定條件
(一)申請對象
1.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戶籍所在地、居住地(須持有當地居住證且在有效期內)或就讀學校所在地(僅限慶陽市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讀研究生)在慶陽市的中國公民。
2.駐慶陽市部隊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
3.港澳臺居民持我市有效期內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可在居住地申請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和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居民持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可在我市申請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在考試所在地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
(二)申請人應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熱愛教育事業,履行《教師法》規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道德和新時代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
(三)嚴格思想政治和師德考察,有違背教師職業道德和新時代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的相關違法行為者以及有犯罪記錄者暫不受理認定教師資格的申請。
(四)應當具備相應的學歷,具體如下:
1.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幼兒師范學校或者其他具備辦學資質院校開設的中等學歷層次教育類學前教育專業畢業及其以上學歷。(甘肅省具備中等學歷層次教育類學前教育專業辦學資質學校名單見附件1)
2.申請認定小學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3.申請認定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高等師范專科學校或者其他大學專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4.申請認定高級中學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高等師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學本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5.申請認定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高等師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學本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6.申請認定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者,應當具備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并應當具有相當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者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
(五)申請人普通話水平應當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及以上標準。其中語文教師和對外漢語教師應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標準,語音教師和播音、主持、影視劇表演等專業教師應當達到一級乙等及以上標準。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的,應達到二級乙等及以上標準。
(六)申請人應當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有教育教學能力,符合國家規定的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的身體條件。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在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醫院體檢合格。
(七)申請人應當通過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面試均合格,具有由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且在有效期內。(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2020年12月31日到期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有效期延長1年。)
(八)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免試認定改革的教育類研究生和公費師范生,憑有效期內的《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認定相應學段和學科的教師資格。如申請認定其他學段和學科教師資格,不予免試,須參加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
(九)在我市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港澳臺居民申請認定的其他條件、程序和提交材料與我市申請人相同。
三、教師資格認定程序
(一)網上申報
1.網上報名時間
(1)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網報時間:2021年10月18日-11月16日。
(2)網上申報期間如有臨時調整,以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通知為準。
2.報名網址
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在規定時間內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從“教師資格認定網報入口”進行申報,申報時應按網站提示選擇相應現場審核確認點。
3. 認定機構選擇
(1)申請人網報時,務必選對認定機構和現場確認點。
(2)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認定機構為慶陽市教育局。
(3)幼兒園教師資格、小學教師資格和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的認定機構為申請人戶籍、居住地或就讀學校所在地縣(區)教育局。
(4)駐慶陽市部隊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可在所屬部隊或單位駐地縣(區)教育局申請認定相應中小學及幼兒園教師資格。
4.注意事項:
(1)申請人網上填報的信息須真實有效,因信息填報不真實不準確致使無法完成教師資格認定的,其責任由申請人自行承擔;申請人每次只能申請一份教師資格證書,成功申領后的一個自然年度內在全國范圍內不能再申領第二本教師資格證書。
(2)申請人應據實填寫《個人承諾書》并對承諾內容負責,承諾如與實事不符,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將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按“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對申請人做出“撤銷教師資格、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教師資格”或“喪失教師資格,不得重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行政處罰。《個人承諾書》可在網報界面下載打印,申請人本人簽字并拍照后,在填寫報名信息時按程序要求上傳。申請人簽名后上傳的《個人承諾書》,可在成功報名后,在預覽《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時查看整體效果。如預覽時發現《個人承諾書》位置不正確、簽名不清晰,請重新上傳。
(二)體檢
1.申請人應自行下載打印《甘肅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模板見附件3)并按要求裝訂。
2.體檢時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1張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照(照片與在中國教師資格網注冊申報上傳的照片為同一底板)。
3.體檢表內的應檢項目要真實齊全,并有醫院各科室主檢醫師的簽字,院方在體檢結果處填寫意見并加蓋公章(院方沒有在體檢結果處填寫意見或沒有加蓋公章的體檢表無效)
4.申請認定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人員在縣級以上公立綜合醫院進行體檢,醫院自選。
5.申請認定初級中學、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以各縣(區)認定機構發布的認定公告為準。
6.妊娠期的申請人可免檢孕婦不宜的體檢項目,在其他可檢測項目合格的情況下,視為體檢合格,但需由主檢醫生在體檢表上簽署妊娠情況說明。申請人在提交體檢合格證明時需附上妊娠反應為陽性的檢測報告或圍產檢查檔案等證明材料。
(三)現場確認
1.現場確認時間:2021年11月16日-11月30日之間,現場確認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現場確認具體時間和安排以各縣區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公告為準,請申請人及時查閱各縣區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公告或咨詢各縣區教師資格認定機構,以免錯過現場確認時間。)
2.申請人應在規定的時間內攜帶申請材料到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地點進行現場確認。
3.現場確認點:請全部選擇申請人戶籍、居住地或就讀學校所在地縣(區)教育局。
4.申請人因特殊情況不能進行現場確認的,可委托代理人進行現場確認。申請人應自行下載打印《授權委托書》(模板見附件2),如實填寫并簽字摁手印確認。代理人進行現場確認時須攜帶《授權委托書》,出示代理人身份證原件及申請人現場確認的相應材料。認定機構要加強材料審核,留存《授權委托書》。
5.申請中小學及幼兒園教師資格現場確認應提交以下申請材料:
(1)申請人二代身份證原件(須在有效期內)。
(2)相關戶籍材料:
①在戶籍所在地申請認定的,出示本人戶口本或集體戶籍原件;
②在居住地申請認定的,出示有效期內的居住證原件;
③以就讀學校所在地申請認定的,出示注冊信息完整的學生證原件;
④港澳臺居民申請認定的,出示我市有效期內的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或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原件;
⑤駐慶陽市部隊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應出示由所屬部隊或單位的政治機關出具的申請人隸屬該部隊的人事關系證明及有效現役軍人(武警)證件。
(3)《甘肅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原件(當次有效)。
(4)提交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證件照1張,與在中國教師資格網注冊申報上傳的照片一致(上傳格式為JPG/JPEG格式,不大于190k)。
(5)申請認定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申請人須提供相當于助理工程師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證書或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證書原件。
(6)港澳臺居民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的須提交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地區有關部門開具的無犯罪記錄證明原件。如有需要,申請人可提前通過認定機構向甘肅省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申請開具相關函件。
(7)其他補充材料。(以下材料將在申請人網報時通過國家認定信息系統進行比對,比對成功的,無需現場提供;比對不成功的,須現場提供。)
①學歷證書原件。國外學歷應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認證書》的原件;港澳臺學歷應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臺學歷認證書》的原件。
特別提示:在審核材料過程中,對于國家認定信息系統無法直接比對驗證的學歷(中等職業學校學歷除外),申請人須提供在學信網申請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或《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否則視為不合格學歷將不予受理,建議申請人提前在學信網驗證學歷。各縣區認定機構應當加強學歷真偽性審核,并在學信網驗證申請人學歷。
②《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
6.申請中小學教師資格現場確認無須出示的紙質材料:《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及教育類研究生和公費師范生的《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通過中國教師資格網信息系統進行比對,無須現場出示。
(四)證書發放
1.各縣區認定機構完成現場審核工作后,將依據審核情況做出認定結論,并為符合認定條件的申請人制發教師資格證書。證書發放具體時間咨詢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
2.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人員,其《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由申請人歸入本人檔案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