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0-09-22 15:58:27來源:轉載
吉林2020年下半年教師資格證秋季認定已經開始,申報時間:9月21日-10月10日,請吉林考生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申報哦,爭取早日拿到教師資格證!
吉林省2020年秋季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公告
一、認定對象范圍
(一)持有吉林省戶籍或吉林省有效期內居住證,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人員。
(二)吉林省內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2020年應屆畢業生和在讀研究生。
(三)駐吉林省部隊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
(四)在吉林省工作、居住和學習的港澳臺居民,持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可在居住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持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居民持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可在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所在地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港澳臺居民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學歷及其他條件、程序等與內地(大陸)申請人基本相同。
二、認定條件
(一)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履行《教師法》規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道德。
(二)具有《教師法》規定的國民教育系列學歷:
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幼兒師范學校畢業及以上學歷,經過吉林省教育廳評估的中等職業學校舉辦的學前教育專業畢業生,其學歷可作為在省內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及認定的合格學歷。
申請小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及以上學歷;
申請初級中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大學專科畢業及以上學歷;
申請高級中學和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大學本科畢業及以上學歷;
申請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并具有相當助理工程師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者中級及以上工人技術等級。
(三)普通話水平測試達到二級乙等及以上標準,取得相應等級合格證書,申報語文學科應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標準。
(四)符合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體檢標準。
(五)參加國家教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并取得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考試合格證明,且在有效期內。
三、認定機構
認定幼兒園、小學和初級中學教師資格向縣級教育行政部門申請,認定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向市級教育行政部門申請。吉林省內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2020年應屆畢業生和在讀研究生,按照教師資格認定權限在就讀學校所在市、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認定。